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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调频广播秩序管理的通知

QB73020002021064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58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6.28

区融媒体中心: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调频广播秩序管理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加强调频广播秩序管理,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无线电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调频广播无线电监测

组织开展全面监测和排查,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发现违法占用频率、更改发射台址、发射功率、天线高度、天线方向、更改广播节目覆盖范围和技术参数、违规变更呼号、播出非法医药广告等问题线索,要认真开展监测工作,不得漏监。

(二)坚决清查“灰广播”违规活动

所有设台用频单位的调频广播节目设置、名称定位、覆盖范围和技术参数必须按照批复执行,所有经批准的合法广播节目在播出时须每小时整点播出其呼号。各设台用频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广播频率管理和呼号播出工作,并对未经批准擅自增设广播频率擅自更改广播节目呼号、出租转让或变相出租转让广播频率和节目时段、擅自更改广播节目覆盖范围和技术参数、擅自配置超标设备和更改天线高度、天线方向等非法行为进行清查。

(三)坚决查处非法医药广告

认真贯彻落实《广告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决查处任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坚决查处任何以节目形态发布和变相发布的医疗、药品广告。

(四)全力配合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活动

积极配合公安、无线电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快速反应,严格落实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黑广播”线索并通报公安机关和无线电管理机构,联合开展查找、定位,提供证据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调频广播秩序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政治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灰广播”及非法医药广告播出集中整治,配合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打击治理“黑广播”。要力戒形式主义,压实工作责任,防止“走过场”,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

(二)推动长效治理

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依规用频意识,引导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审批手续,持续强化监测、通报、查处、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严防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区融媒体中心须于9月10日前将调频广播秩序治理的工作情况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