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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革命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QB73020002021065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59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06.28

练塘镇、白鹤镇、区教育局、陈云纪念馆: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联合加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办督函〔2021〕632号)精神和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建筑管理单位及周边区域火灾防控能级,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海市文物局和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要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和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决定于2021年6月至8月部署开展革命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青浦区革命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青浦区革命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上海市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清单

          3.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4.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5.上海市青浦区革命文物建筑情况排查统计表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市青浦区      

                                                        文化和旅游局                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区文化和旅游局 周保华;电话:13122869800,区消防救援支队 赵霞光;电话:18121238957。)


附件1

青浦区革命文物建筑火灾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安排,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提升革命文物单位及周边区域火灾防控能级,有效预防和遏制革命文物建筑火灾事故发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8月15日

三、排查范围

上海市革命文物建筑名录(青浦区):陈云故居、小蒸农民暴动活动旧址、颜安小学(陈云读书处、杜衡伯纪念塔)、新四军宣传标语

四、整治重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上海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细则(试行)》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纠治具有火灾风险隐患的革命文物建筑违规生活用火用电、随意堆放易燃可燃物危险品、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住人、值班巡查不落实、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差等隐患和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8日至6月30日)

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明确专人负责,厘清革命文物建筑底账清单、管理机构(部门)、是否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并组织革命文物建筑管理、使用或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提醒谈话,讲清火灾风险,警示发生火灾的法律后果,传授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特别要明确建党100周年期间消防安全严防严控要求。

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自主管理要求,健全制度机制,明确自查自改职责分工,提升自主管理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各单位要明确革命文物管理使用负责人,加强革命文物隐患自查自纠,对照《上海市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清单》逐项排查并建立专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将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封闭整改。镇政府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巡查巡防,严密火灾防范和初期火灾扑救措施。

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各单位反馈的自查情况梳理“三项清单”,并指导各单位根据火灾隐患情况逐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

(三)跟踪督改阶段(7月5日至7月31日)

一是要督促整改隐患。各单位要对照“三项清单”组织对革命文物建筑开展联合检查。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区政府采取书面督办、现场督办、挂牌督办、曝光约谈等方式逐一挂账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期间有效防范措施。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情况要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二是要组织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约谈力度,使其知责、明责、尽责,培训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各单位要面向革命文物建筑及周边社区,面向文物工作者以及广大参观游览人群,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和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

三是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指导革命文物建筑单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灭火疏散逃生预案,做到“一家一策”;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要督促其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对面积较大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做到一站多点、分区设防。要与周边消防队站建立联勤联训、实战演练等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情况,做到快接快处、打早灭小。

(四)督导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文物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青浦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于8月5日前报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加强对隐患问题的分析梳理,提出工作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

附件2

 

上海市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电气安全隐患

1

是否存在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情况。


2

是否存在文物建筑内为电动车辆充电


3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情况。


4

是否存在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情况。


5

是否存在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情况。


6

是否存在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情况。


7

是否存在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情况。


8

是否存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情况。


9

是否存在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情况。


用火安全隐患

10

是否存在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的情况。


11

是否存在文物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情况。


12

是否存在在禁烟场所吸烟的情况。


13

是否存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情况。


燃香烧纸隐患

14

是否存在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香、点灯、烧纸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15

是否存在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帛)的情况。


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6

是否存在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


17

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8

是否存在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情况。


19

是否存在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情况。


20

是否存在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情况。


21

是否存在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情况。


22

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3

是否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4

是否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情况。


25

是否存在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6

是否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情况。


27

是否存在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情况。


28

是否存在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情况。


29

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情况。


公开承诺消防安全

30

是否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其他

35

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检查人:                                            检查日期:

 

附件3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文物建筑名称


管理使用单位(人)



排查发现主要隐患和问题


火灾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


排查人员签字


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备注






 

附件4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检查单位

具体情况

区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  个,出动  人次;检查文物单位  处(其中:国保    处、市保  处、区保  处)。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      项(其中:国保    项、市保     项、区保     项),督促整改      项(其中:国保    项、市保     项、区保     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     项;用火安全隐患     项;燃香烧纸隐患    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项;其他隐患     项。

文物单位自查情况

本辖区内       家文物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共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     项,整改     项。

附件5

 

上海市青浦区革命文物建筑情况排查统计表

序号

革命文物

建筑名称

地  址

是否为

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

管理使用

单位

负责人

文物专管员

姓名

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