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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巷桥、响板桥修缮工作的复函

QB73020002021084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1〕115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12.14

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启动马巷桥、响板桥修缮工作的函》(青白府函﹝2021﹞39号)收悉。经研究决定:

一、马巷桥位于白鹤镇南巷村吴巷东马巷,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编号:310118-0175)。响板桥位于白鹤镇响新村,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编号:310118-0177)。由于自然老化和河水冲刷等因素,马巷桥桥墩已经松动,桥两侧踏步石也已遗失;响板桥的桥面和桥墩已经松垮、缺失严重,需加强保护措施并进行修缮。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同意对马巷桥、响板桥进行修缮。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工程前你镇应组织做好修缮方案设计工作,并将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单位必须具备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资质。

四、《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你镇在修缮过程中,应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修缮项目程序按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14日                               

(联系人:王珏;电话:021-59721001*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