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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鹤镇马巷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2020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2〕44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08.09

白鹤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马巷桥修缮方案的函》(青白府函﹝2022﹞23号)收悉。你镇报送的《马巷桥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我局已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修缮方案。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按《马巷桥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进行修缮。

二、马巷桥位于白鹤镇南巷村,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编号:310118-0175)。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马巷桥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利用原有构件,以保持马巷桥原有风貌。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马巷桥修缮工程须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

四、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马巷桥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五、作为文物属地化管理责任部门,在马巷桥保护修缮过程中,你镇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修缮工程项目程序应按照《青浦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实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