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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 无偿调拨、入公物仓的函

QB73040002021027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2〕104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12.02

区财政局: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青浦区文化资源配送中心)清理出已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且无法使用,合计金额274104元,予以报废处理;清理出不再使用但未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合计金额200471元,申请入公物仓;现有正常使用资产,合计金额910024元,申请无偿调拨至青浦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

详细清单见附页。

请予以批准。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