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固定资产报废、 无偿调拨、入公物仓的函
QB73040002021027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2〕104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12.02
区财政局: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青浦区文化资源配送中心)清理出已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且无法使用,合计金额274104元,予以报废处理;清理出不再使用但未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合计金额200471元,申请入公物仓;现有正常使用资产,合计金额910024元,申请无偿调拨至青浦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
详细清单见附页。
请予以批准。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