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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曲水园古园林维护工作的复函

QB73020002023001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3〕8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2.02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上海曲水园古园林维护的函》(青绿容函﹝2022﹞34号)收悉。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文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沪文物许可准字[2023]0022号),我局同意开展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上海曲水园(三普编号:310118-0204)保养维护工程。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该保养维护工程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保养维护工程前你局应组织做好方案设计工作,并将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该保养维护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须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四、在保养维护过程中,你局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人员安全。

五、保养维护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