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村子成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30398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3〕79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9.22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你镇《重固镇人民政府关于新丰村子成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重府函﹝2023﹞23号)收悉。你镇报送的《子成桥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我局已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修缮方案。我局意见如下:
一、同意按《子成桥修缮工程方案设计文本》进行修缮。
二、子成桥位于重固镇新丰村,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编号:310118-0090)。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子成桥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利用原有构件,以保持子成桥原有风貌。
三、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子成桥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四、在修缮过程中,你镇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