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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B73020002023030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文旅〔2023〕53号
发文日期: 2023-08-09 09:30:43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8.09
上海青浦区兆美艺术团:
关于申请注销“上海青浦区兆美艺术团”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经审查,符合具体规定,同意注销上海青浦区兆美艺术团。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