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上海大观园四处文物建筑 修缮工程的复函
QB730200020230571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3〕107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12.27
上海青浦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青浦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展大观园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的函》(文旅集团﹝2023﹞35号)收悉。经研究决定:
一、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在上海大观园新发现青浦孔宅大成殿等7处古建筑,为1983年建设大观园时由上海各区县迁建于此,2017年7处古建筑分别公布为青浦区文物保护点。其中,青浦孔宅大成殿(编号:310118-0001)从青浦县大盈乡天一村孔宅迁移至此,系重要胜迹,始建于隋大业二年(606),奉孔子衣冠葬。钱业会馆武圣殿(编号:310118-0002)、钱业会馆财神殿(编号:310118-0006)原属上海“沪北钱业会馆”,始建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原位于闸北区塘沽路,是典型的清代会馆建筑,硬山顶、哺龙脊、木雕纹饰精美局部有鎏金。四明公所戏台(编号:310118-0005)从南市区人民路迁建于此,四明公所又称宁波会馆,清嘉庆二年(1797)始建,戏台为歇山顶、对龙脊、两角挑飞檐,造型优美。
经勘查,以上四处文物建筑因年久失修,钱业会馆武圣殿、钱业会馆财神殿、四明公所戏台房屋结构体系安全性等级为D级、孔宅大成殿房屋结构体系安全性等级为B级,存在安全隐患,确需加强保护措施并进行修缮。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同意对钱业会馆武圣殿、钱业会馆财神殿、四明公所戏台、青浦孔宅大成殿进行修缮。
二、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工程前你公司应组织做好修缮方案设计工作,并将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海大观园四处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四、上海大观园四处文物建筑主体结构完整,气势宏大,建筑工艺精湛,木雕装饰繁缛华丽,具有较高的历史、建筑和艺术价值,社会影响力大。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文物建筑修缮工作经验和能力,以保证工程质量。在修缮过程中,你公司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特此复函。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