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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保护修缮方案的复函

QB730200020240018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4〕42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04.08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练塘镇人民政府关于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保护修缮方案的函》(练府函〔2024〕14号)收悉。你镇报送的《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保护修缮方案设计文本》,我局已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修缮方案。我局意见如下:一、同意按《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保护修缮方案设计文本》进行修缮。

二、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位于练塘古镇下塘街东首,是青浦区文物保护点(三普编号:310118-0099),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修缮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存、利用原有构件,以保持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原有风貌。

三、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练塘镇下塘街25号民居修缮工程竣工后须报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照片、设计方案,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

四、在修缮过程中,你镇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