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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审议《青浦区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

QB730200020240027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4〕57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05.24

青浦区人民政府:

六届区委提出大力推动生态旅游、民宿经济等乡村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为积极促进本区民宿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启动了本区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青浦区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小菁主持召开区政府专题会,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重新评估和调整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补充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配套扶持政策、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增加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区文化旅游局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的有关要求,对实施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征求各街镇、相关委办局意见,形成了《青浦区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现提请审议。

一、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公安青浦分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统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区人社局、区体育局、区城运中心、区政务办、新城公司、文旅公司、供销社、青发集团、供电公司、工商联均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作无意见反馈。

区财政局反馈的“建议设定同一投资主体扶持资金上限”及“建议删除落实民宿专项工作经费”,不予采纳。

区建管委反馈的“建议根据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在允许范围内支持利用低效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按照民宿要求进行装修改造”,部分采纳。

二、主要内容

《青浦区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一是完善管理体系,优化协同模式;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打造宿集产业;三是加强品质建设,强化品牌引领;四是鼓励改造提升,强化行业培训;五是壮大市场主体,强化宣传推广。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开展准入辅导;三是完善扶持政策;四是强化产业融合。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主要一是加强属地监管;二是注重安全管理;三是强化行业自律;四是完善管理机制。

特此请示。


附件:青浦区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