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杨晓峰非遗文化推广工作室”的批复
QB730200020240031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4〕69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07.09
上海青浦区杨晓峰非遗文化推广工作室:
关于成立“上海青浦区杨晓峰非遗文化推广工作室”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经审查,符合具体规定,同意成立“上海青浦区杨晓峰非遗文化推广工作室”,由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