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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浦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QB730200020250013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5〕97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11.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上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工作要求,经上海市文物局及青浦区文旅局专家组核查、价值认定评审,现将青浦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4处予以公布,级别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简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