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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的通知

QB730200020260006

主动公开

青文旅〔2026〕43号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04.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开展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第五条要求的项目,可以申报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一)各街镇掌握的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二)区属单位掌握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三)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掌握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二、申报流程

遴选项目(预申报)

各镇街道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排摸、收集、梳理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从中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明确项目名称、申报类别、项目简介、保护单位等信息,填报《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清单》(附件2)进行预申报,并报送至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

区属单位、社会组织等申报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提出申报意向。

准备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建议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经费预算、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2.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项目的其他资料,包括照片、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历史文献等。

审核材料

1.各镇街道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拟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推荐名单,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进行推荐申报

2.区属单位、社会组织等拟申报的项目应当征得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申报推荐。

(四)材料提交

1.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填写内容应表达准确、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签章齐全,并提交纸质版一式六份(其中2份原件),同时还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本,其他辅助材料以U盘或者刻录光盘的形式进行提交。

所有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

2.材料受理

受理单位: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

    址:青浦区公园路78号505室

联系电话:021-69717453

三、时间安排

1.《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清单》附件2预申报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531

2.正式推荐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

四、咨询方式

序号

所在辖区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咨询时间

1

赵巷镇

18001700422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2

徐泾镇

19117292120

徐老师

工作日9:00-16:00

3

华新镇

021-59266099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4

重固镇

021-59786873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5

白鹤镇

021-59748442-103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6

朱家角镇

021-59245520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7

练塘镇

021-59252627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8

金泽镇

021-59260998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9

夏阳街道

021-69723480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10

盈浦街道

021-69200651

老师

工作日9:00-16:00

11

香花桥街道

021-59228965

张老师

工作日9:00-16:00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第十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清单

3.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026年版)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