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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5.01.28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广播和影视管理局
2015128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本区政府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tv.shq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青浦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9721952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4年,我局及时报送每月政府信息公开月报表,并在政务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及现行文件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认真做好了我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局通过简报、刊物和网站等载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有关情况,使市民对文广影视工作情况进一步了解。2014年,完善区文广影视局网站,更方便市民和文化单位经营者查阅、了解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当面接待0 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说明和总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上有待扩大,在信息公开的数量上还有待增加,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细化。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9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3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0
     1.当面申请数
311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0
     1.按时办结数
3210
 
     2.延期办结数
322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