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靳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QB9302000-2022-002
主动公开
青水〔2022〕55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07.08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经研究决定:
靳斌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9日算起;
胡谨显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河湖管理科科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9日算起;
赵海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设施运行科科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9日算起;
周伟华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青浦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4月9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