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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QB9301000-2019-034

主动公开

青水〔2019〕58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6.07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现将《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9 5 29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 2017 14 号)要求,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2019 年上海市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府办发〔 2019 21 号),结合本单位实际,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与结果“五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进一步提升水务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
一、强化水务民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推进水环境整治信息公开。 推进河长制 工作信息公开,制定、更新并公开本区河湖长名单围绕城乡中小河道全面消除黑臭,推进劣 V 类水体三年行动计划公开。推进苏州河第四期综合治理工程 进展情况公开。(水资源管理科、计划建设科牵头)
(二)推进供水保障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公共供水水质监测与监管,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相关信息公开。(水资源管理科、供水所牵头)
(三)推进防汛防台工作信息公开 坚持和完善隐患整改机制,加大滚动排查力度公开 。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公开。(综合管理科牵头)
二、强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办事指南和调整情况,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方便市民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简化审批等信息。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和双语图解等信息。(规划法制科、供水所、排水所牵头)
(五)推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 开展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宣贯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划法制科牵头)
(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加大各类涉水专项执法工作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开要求。(规划法制科、执法支队牵头)
三、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提升水务行业管理水平
(七)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围绕水务工程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质量安全等情况,加大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计划建设科、水务质监站牵头)
(八)推进水务科技创新信息公开。 加快河长信息化体系建设,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水情测报与信息发布。加强中小河道跟踪水质监测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结果公开。(水资源管理科、水文队牵头)
四、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九)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做好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构建依申请公开网上流转体系,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承诺、质量目标、满意度评价方法,健全依申请受理机制、研究会商机制和需求跟进机制。(办公室牵头)
(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做好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布水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动态发布更新情况。继续做好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计划建设科牵头)
五、加强制度和平台渠道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十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 机制和发布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为依申请或不予公开的,必须说明理由,进一步提高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在线公布和 同步清理 。(办公室牵头)
(十二)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 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推广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梳理汇总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反映的公众关切事项和政府工作短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
(十三)加强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