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QB9301000-2019-037
主动公开
青水〔2019〕63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6.07
各机关科室、各基层单位: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5月16日,长宁区发生一起建筑墙体坍塌致群死群伤事件,近期本区也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守牢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本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水务行业安全稳定受控,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当前是水务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本市和行业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坚决杜绝为了赶进度、抢生产而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等。要始终绷紧安全弦,警钟长鸣,坚决贯彻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 和 “ 三个必须 ” 的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工作抓在手上,全力确保本区水务系统安全稳定。
二、强化监管,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水务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海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的通知》(沪水务 ﹝ 2019 ﹞ 438 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深入排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作业规程。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特别是机械、深基坑、脚手架以及汽柴油、氧气瓶、乙炔瓶等危化品管理,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工整顿,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水务设施运行安全监管。 各行业管理单位要督促设施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培训、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设施运行安全;要强化巡查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应急维修、抢险等工程安全监管,明确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水务危化品安全监管。 供水、排水、水文行业要按照区应急局关于危化品管控的相关要求,加强制水厂、污水厂以及实验室药剂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危化品储存、使用和销毁全过程管控。6月底前上报水务行业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出租场所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三、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根据市水务局部署,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抽查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系统稳定,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强化值守,提升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