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青浦区农业用水水权的通知
QB9301000-2019-045
主动公开
青水〔2019〕76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6.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
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促进区域生活、生产、生态协调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现将
2019
年本区农业用水水权分配通知如下:
一、分配依据
以上海市分配给本区的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根据
《
上海市农业水价水权分配实施细则
》
,青浦区灌区灌溉面积及各街镇相关作物类型、灌区规模、工程条件等,对本区水权进行分配,水权分配结果见附件。
二、镇级水权管理
请各镇以本区域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灌溉用水定额,区分不同作物类型,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工程配套标准等因素,同时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将农业用水水权分解到村,确保水权分配不超过本区域水权总指标。水权分配后,及时进行公开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