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QB9301000-2019-035
主动公开
青水〔2019〕61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6.07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今年
6
月是全国第
18
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水务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
2019
〕
10
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
2019
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水务〔
2019
〕
506
号)以及《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区水务局定于
2019
年
6
月在本区水务行业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青浦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本次
“
安全生产月
”
的主题,突出“补短板、强监管、出亮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推动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增强水务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1.
参加全国
“
安全生产月
”
相关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见附件
1
),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的
2019
年全国
“
安全生产月
”
和
“
安全生产万里行
”
活动。
2.
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水利部主办的《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见附件
2
),进一步提高水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
3.
参加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展评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水利部组织的成果展示评选活动(见附件
3
)。
4.
参加《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
广泛动员部署,组织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水利部组织的
“
水利安全将军
”
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见附件
4
)。
5.
主要领导谈
“
水务安全生产强监管
”
活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谈工作体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见附件
5
)。
6.
开展安全生产观摩活动。
组织开展水务建设工程和设施现场观摩,借鉴优秀标杆建设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7.
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供排水、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8.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做好汛期水务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入开展水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9.
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材料。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10.
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危化品、防汛等应急处置演练活动,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提高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
(二)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
“
安全生产月
”
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参加规定活动的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活动内容,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调动各方面尤其是水务一线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宣传报道,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将活动相关材料报送区水务局综合科,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报送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联络员信息(见附件
6
)和水务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6
月份每周四前报送本周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7
月
5
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
7
)。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