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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通知

QB9301000-2019-043

主动公开

青水〔2019〕74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6.28

 

城投青东供水管理所、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本市民用“三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计量〔 2019 175 号)的要求和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管理工作,妥善积极解决民用“三表”问题,强化民生保障,请各供水企业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 切实落实企业责任。自查自纠,完善质量管理,对在用民用水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期使用等内容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送 2019 2021 年三年相关表具轮换计划,根据附件要求于 7 月中旬完成填报青浦区民用水表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是 加强民用水表计量监管。严格按照《计量法》及相关规定,落实好民用水表首次强制检定和到期轮换制度,并加强新建住宅建筑民用水表管理,直接用于居民与供水企业进行贸易结算的民用水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首次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准安装使用。
三是 完善民用水表管理机制。各供水企业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加强社会舆情分析,完善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纠纷;主动开展水表运行情况的监测抽查,及时调换计量失准的民用水表,并按照本市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量核算方法地方标准做好退补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