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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水利项目稽察情况通报

QB9301000-2019-046

主动公开

青水〔2019〕80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7.05

 

淀山湖新城公司、水利所及相关代建单位:
按照《 2019 年青浦区水利工程稽察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和计划部署,区水务局组织稽察组于 5 16 日至 17 日对青浦区在建的 4 个街镇的水利项目进行稽察,现将稽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水利项目稽察共 4 个项目,分别为青浦区环城水系治理工程二期 标、青浦区朱家角镇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万隆村)、青浦区夏阳街道(塘郁村)2018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青浦区香花桥街道2018年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各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方面情况较好,建设程序基本符合要求,工程质量和安全总体处于可控状态。
二、 主要存在问题
4 个被稽察项目共发现问题 76 条,其中前期与设计方面 7 条,计划下达与执行方面 10 条,建设与管理方面 17 条,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14 条,质量与安全方面 28 条。
一是前期与设计方面。 4 个项目均存在招投标、监督申请等前期手续办理缓慢滞后现象;内业资料中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等请示文件缺失;设计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意识欠缺,缺少服务记录。
二是计划下达与执行方面。 工程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未建立;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工程建设推进偏慢,未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变更评估论证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形象进度较计划进度滞后,相关验收工作滞后。
三是建设与管理方面。 工程项目计划、进度、安全、质量、资金等建设管理制度未及时建立;代建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对除建设单位之外的参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未形成检查台账资料;监理机构规划、细则编制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
四是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 总体执行率偏低,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未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三方协议、发放工资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根据工程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申报。
五是质量与安全方面。 安全通病:临时用电隐患屡教不改,安全措施不到位,消防设备配置不足,施工机械带病作业等;质量通病:建筑原材料、中间产品管理不严格,砼外观质量较差,钢筋制作尺寸不达标,钢筋绑扎不到位等问题。
三、相关建议
1. 加快资金执行。 代建单位应要求其他参建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要做到财务台账清晰,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 完善规章制度。 代建单位要加快完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等相关制度建设,提高责任意识。
3. 规范建设管理 。设计单位应提高现场服务质量,建立服务台账;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内业资料,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责,规范监理制度、监理行为,更新提升监理技术和设备。
4. 加大监管力度。 针对通病常态化这一恶劣现象,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强化精细化管理,实现精确化控制,并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推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三全”安全管理。
四、整改落实
针对本次稽察发现的问题,项目法人、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落实,由代建单位将各参建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整改报告,并于 7 16 日前书面回复至区水务质监站。各参建单位应举一反三, 对本次未 稽察 的项目积极开展自查,避免发生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