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水利专户资金清理的通知
QB9301000-2019-047
主动公开
青水〔2019〕82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7.19
各水务所:
为贯彻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现就加快水利专户资金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立即撤销水利专户。目前仍设立水利专户的水务所尽快撤销水利专户,其资金归并到单位的专用存款账户,
2019
年
7
月底前完成。
二是进一步规范账户使用。各街镇配套资金原则上不再将预算安排到水务所。
2019
年
7
月开始,各水务所不再接收街镇的项目资金,进一步规范账户使用。
三是加快清理历年项目。已完成结算的项目,各水务所
2019
年
7
月底前将核算明确的结余资金根据来源退回区财政或各街镇。未完成结算的历年项目及水利设施长效管理运行电费等项目,转入专用存款账户后加快清理,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核算,剩余资金根据来源退回区财政或各街镇。
此外,各街镇水利组人员代管可沿用往年做法,但相关人员经费须由街镇直接发放。
请各水务所高度重视,及时与各街镇沟通联系,即知即改,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