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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水利专户资金清理的通知

QB9301000-2019-047

主动公开

青水〔2019〕82号

青浦区水务局

2019.07.19

 

各水务所:
为贯彻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现就加快水利专户资金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立即撤销水利专户。目前仍设立水利专户的水务所尽快撤销水利专户,其资金归并到单位的专用存款账户, 2019 7 月底前完成。
二是进一步规范账户使用。各街镇配套资金原则上不再将预算安排到水务所。 2019 7 月开始,各水务所不再接收街镇的项目资金,进一步规范账户使用。
三是加快清理历年项目。已完成结算的项目,各水务所 2019 7 月底前将核算明确的结余资金根据来源退回区财政或各街镇。未完成结算的历年项目及水利设施长效管理运行电费等项目,转入专用存款账户后加快清理, 2019 12 月底前完成核算,剩余资金根据来源退回区财政或各街镇。
此外,各街镇水利组人员代管可沿用往年做法,但相关人员经费须由街镇直接发放。
请各水务所高度重视,及时与各街镇沟通联系,即知即改,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