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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做好城镇排水提质增效专项评估和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准备工作的通知

QB9301000-2019-068

主动公开

青水〔2019〕121号

2019.09.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结合国家“水十条”消黑消劣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切实有效评估全区城镇排水系统现状,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雨水提标改造、排水户源头管理短板。经区政府领导要求,请各街镇作为属地主体,坚持规划先行,做好辖区内城镇排水提质增效专项评估和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准备工作,一是将专项评估和方案编制费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确保资金得到保障;二是提前思考谋划,把城镇排水系统提质增效作为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真正为城镇开发建设提供重大基础保障;三是请赵巷、徐泾、华新、重固等青东4镇,结合重要地块开发、重大项目落地,提前启动相关评估工作,并开展排水(雨、污水)专项规划研究。

我局将加强面上技术指导服务,统筹推进专项评估和方案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另行研究部署。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