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QB9301000-2020-030
主动公开
青水〔2020〕49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0.06.12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大水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水务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水务〔2020〕308号)以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青安委办〔2020〕16号)文件精神,区水务局定于2020年6月在本区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青浦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水务系统平稳运行,不断增强水务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积极参加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一是参加安全生产云课堂、云竞赛相关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员工积极参与“除隐患、筑防线、遏事故”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和上海市第四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并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二是参与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在线参与本区、上海市和国家的线上互动。三是参加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和水利部组织的“争做水利安全将军”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活动。四是参加“一把手”谈“水务安全生产强监管”活动。局主要领导开展专题讲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谈体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谈安全生产强监管措施。
2.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培训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二是做好《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学习宣贯工作,提高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同时,督促辖区内各相关企业开展宣贯学习。三是深入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供排水、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四是结合党员活动,组织单位员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材料。五是组织开展东方绿舟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现场观摩,通过模拟体验、实训、演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水务行业安全专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供水、排水、水文行业要按照区安委办和市水务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水务行业危化品专项检查,督促水务在建工地及企业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适时针对水务在建工地及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危化品处于可控状态。二是开展水务在建工程专项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做好汛期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水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水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区水务局将适时对全区水务在建工程开展抽查。
4.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针对汛期防汛安全、水务工程和设施运行突发事件等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预案,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配合参与区安委办、区应急局联合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和嘉善县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的跨地区、跨部门、联防联控实战化应急演练。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研究部署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教。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本区水务行业积极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推荐安全生产月宣传联络员1名,于6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局综合管理科。“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将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综合科。6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等资料报送局综合管理科。总结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宣传、专项检查、知识竞赛等活动情况。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