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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抓紧抓实近阶段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通知

QB9301000-2020-050

主动公开

青水〔2020〕94号

2020.09.11

各街镇,新城公司,房管公司、浦西建设:

根据市政府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要求、区政府年度挂图作战任务目标,对照《开展上海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05号)、《关于坚决打赢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收官战”的通知》(沪水务〔2020〕144号)以及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抓紧抓实近阶段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市政、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和其他混接点整改销项工作

青浦共排查报送市政、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和其他混接点632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销项554处,剩余78处尚未销项,涉及7个街镇,其中以香花桥街道52处、白鹤镇16处居多。

请涉及街镇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一是对于78处因内业资料不符、外业改造不彻底、水位过高未复核等导致仍未销项的点位立即组织再排查、再整改,确保9月中旬前全面整改、销项到位;二是针对已销项的554处点位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建议每季度组织一次“回头看”,发现新混接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标本兼治。以上工作请区排水所、相关水务所加大现场督促指导力度。

二、关于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已完工项目录入核验和销项工作

根据市房管局、市水务局要求,已完成雨污混接改造的小区需将小区信息、项目批复、改造工程量、验收报告、雨污水管网图、CCTV检测报告、闭水试验报告等资料录入“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平台”,并通过第三方现场核验。目前已录入市平台96个、362万平方米,已通过现场核验49个、188万平方米,尚有47个、174万平方米因面积认定或图纸不全未通过核验,尚未录入信息的小区119个、433万平方米,距离市考核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其中“美丽家园”项目普遍存在资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一是请区排水所会同代建单位,加快夏阳、盈浦、香花桥街道已完工项目的资料收集录入工作;请赵巷、徐泾、华新、重固、白鹤镇会同代建单位,加快已完工项目的资料收集录入工作。二是请区房管局、房管公司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沪水务〔2019〕256号)要求,组织整理录入50个、135万平方米“美丽家园”改造项目的资料清单,主要包括供管网图、CCTV检测、闭水试验报告等资料,配合做好现场核验工作。所有已完工、待验收的小区请同步开展资料录入和现场核验工作。以上工作请于9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市补资金申请和农民自建房面积、年代认定工作

本区已录入市平台的96个小区中,复核通过49个。截至目前,市局已拨付补贴资金6129万元。未通过复核的47个小区中,涉及年代及面积认定问题的达45个,涉及市级奖励资金4034万元。根据市河长办6月18日《关于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及建造年代查验认定事宜讨论会议的纪要》,“建造年代需提交相关档案材料;项目建筑面积有档案记录的,依据档案记录,无档案记录的,可通过委托第三方现场测绘等相关方式予以证明。”

请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等街镇和代建公司,一是根据市河长办会议纪要精神,抓紧落实农民自建房面积及年代查验认定,其中建房面积以第三方测绘报告为准,建房年代以房产证、宅基证等档案资料为准;二是由各街镇上报农民自建房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使用申请清单;三是由区牵头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上传“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平台”,确保9月底前完成认定和复核工作。

四、关于在建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进度工作

目前在建项目共3部分:一是“苏四期”平台2019年续建项目,涉及赵巷、徐泾、华新、重固、白鹤、夏阳、盈浦、香花桥8个街镇,共79个小区;二是“苏四期”平台2020年新开项目,涉及徐泾、华新、重固、白鹤、夏阳、盈浦6个街镇,共37个小区;三是“美丽家园”平台2020年新开项目,涉及朱家角、练塘、夏阳、盈浦4个街镇,共12个小区。以上项目进度关乎市政府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任务,受疫情、创全等影响,目前进度普遍有所滞后。

一是抓进度,请立项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新城公司、浦西建设、房管公司等代建单位具体负责,利用创全后有利时机切实加快项目进度,其中“苏四期”平台2019年续建项目力争9月底完工;2020年新开项目力争9月底完成施工招投标,12月底完工;“美丽家园”2020年新开项目确保年内完工。

二是抓质量,请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水〔2020〕38号)等行业文件精神,加大现场旁站检查、社会监督力度,强化设计、施工沟通,严把质量关口,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基础性工作。

市河长办将于近期开展全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关于坚决打赢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收官战”的通知》(沪水务〔2020〕144号),“市水务部门将会同房管部门持续加强雨污混接改造复核工作,对各区的改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整改不力、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约谈问责。”我局也将联合区房管等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督办,请各街镇、代建公司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加快落实整改,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各项任务,打赢雨污混接改造“收官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