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提供“美丽家园”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核验资料的函
QB9301000-2020-051
主动公开
青水〔2020〕95号
无
2020.09.11
区房管局,房管公司:
2018-2019年本区结合“美丽家园”项目已对50个住宅小区实施了雨污混接改造,2020年项目有12个小区正在实施改造,为有序推进本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根据市政府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要求、区政府年度挂图作战任务目标、《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沪水务〔2019〕256号)》等要求,需收集已改造小区资料并录入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管理平台,并接受市房管局、市水务局核验。现提请你单位协助提供“美丽家园”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核验资料,所需资料函告如下:
一、建设年份、面积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明确显示小区建设年份及建筑面积,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可提供区房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开工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令或其他证明开工的时间文件);
三、施工图(仅需提供排水施工总平面图,该图应明确显示小区(包括沿街商户)所有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接口的相关信息);
四、竣工验收材料/通水验收材料(二选一,竣工验收材料需提供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镇房管机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区水务部门和房管部门共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通水验收材料,由区水务部门、房管部门和街镇等相关部门通过CCTV检测或闭水试验等方式通水验收通过后的证明材料);
五、立项批复材料(立项需区级政府职能部门(发改、水务或房管等部门)批复同意);
六、已完成混接改造小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
上述事项是国务院“水十条”、市政府河长制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望贵单位给予大力支持,相关资料请于9月15日前梳理反馈至青浦区排水管理所。
特此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