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QB9301000-2021-016
主动公开
青水〔2021〕61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1.07.02
各用水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办节约〔2019〕151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和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19〕1313号),结合全区用水单位的用水类型、用水规模等情况,我局梳理明确了2021年度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
请纳入名录内的用水单位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对标管理,落实节水技改,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同时,积极配合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用水台账、用水统计报表等资料台账。
本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情况和用水单位变化等因素,适时对名录进行修订。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2021年度区级工业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青浦区2021年度区级服务业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