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QB9301000-2022-042

主动公开

青水〔2022〕88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09.0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提升水务建设领域的质量水平,提高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防范水平、质量精品意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水利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水务工程建设实际,于2022年9月开展水务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质量交流、质量提升、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等活动,推动水务工程建设领域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助推我区水务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质量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质量活动氛围

根据市、区两级水务主管部门“质量月”活动总体部署,广泛开展动员,宣贯“质量月”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水务建设领域质量宣传活动。通过在水务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质量月”主题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组织观看宣传片等多样形式大力宣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大力提升水务建设工作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二)打造“五色工地”,提升水务工程建设水平。

本区各水务建设工程应按照上海市文明施工规范和《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强化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同时,在创建文明工地的基础上,对照“五色工地”建设要求,开展水务重大工程建设党建联建红色工地、筑牢安全发展黄色底座、打造质量至上金色口碑、推进数字孪生蓝色科技、加快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五色工地”评选,进一步提升项目党建、安全发展、质量保证、科技进步、绿色环保工作质量。

(三)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强化疫情常态化监管

在青浦区水务建设领域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隐患,加大问题处理力度,促进参建主体质量安全及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对参建单位、项目部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对在建水务工程安全质量保体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功能的主要指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关键因素控制措施等开展差别化监督检查;三是对在建水务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季度考核;四是根据现阶段各条线工作部署,开展防汛防台、疫情常态化防控、农民工工资保障等专项检查。相关检查聚焦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项目,聚焦质量问题反复发生、整改不彻底的项目,对其中检查问题较突出的项目,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记录诚信档案。

(四)鼓励开展QC课题实践,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广泛动员、倡导施工企业开展QC课题等实践活动。鼓励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运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开展QC小组质量提升活动,促进水务工程管理者水平的提升,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和质量管理成熟度,推动推动实现水务工程领域高质量建设、智能化运维、精细化监管、数字化转型。

(五)开展质量培训活动,增强质量管理效能

组织开展2场专题培训活动。结合本年度水务建设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梳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难点、痛点、通病问题,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剖析质量和安全管理难题和成功做法。同时鼓励企业内部采取分层施教原则开展知识培训活动,增强员工质量管理效能。

(六)开展水利工程知识竞赛,增强质量管理意识

面向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举办1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知识竞赛。合理策划,高效筹备,采用线上竞赛的形式,扩大参与面。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促进其技能水平的提升。同时也营造了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为积极推进青浦水务建设高质量发展打下理论基础。比赛结束由青浦区水务质监站予以表彰。

(七)参与文明工地观摩活动,体验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积极参与由上海市水务安质监中心站组织的水务重大工程文明工地示范观摩活动,切实提高自身监督水平。同时,邀请我区重大项目实施参建单位,一并参与观摩活动,沉浸式感受示范项目的标准化施工水平,并鼓励我区重大项目积极投身上海市水务系统文明工地和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筹划,严密组织,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鼓励项目法人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督促其余参建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月”活动计划并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开展“质量月”活动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有关文件要求,踏踏实实开展各项“质量月”活动,严格落实相关活动举措,让“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及时总结报送。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并在9月3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局计建科,并召开总结大会。同时,要求各水务参建单位积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青浦区水务质监站。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