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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QB9301000-2022-012

主动公开

青水〔2022〕25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03.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城公司、西虹桥公司、青发集团,区道运中心:

根据《2022年上海市河长制重点目标任务》《关于加快本市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和改造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2〕128号)、《关于加快推进排水管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排管〔2022〕10号),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以及本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全力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排水部分)

1.控污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雨水调蓄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沪水务〔2021〕533号),“十四五”期间我区共有光联、会卓路、南门以及青松路4座雨水泵站调蓄设施(0.7万m3)建设任务,2021年已开工建设光联泵站调蓄设施。2022年,重点推进会卓路泵站调蓄设施开工建设,年内完成光联泵站调蓄设施建设。

2.排水管网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市排水“十四五”规划以及《关于加快本市排水管道检测、修复和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本区“十四五”期间需完成167公里管网检测、41公里管网修复(改造)。2022年,需完成84公里管网检测、20公里管网修复(改造)任务。

3.雨污混接整治工作。本区共有27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任务,另有7个外部截流住宅小区内部分流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18个小区改造任务,2022年,徐泾、重固、夏阳应完成9个小区改造,逐步推进7个外部截流设施优化工作,制定内部分流改造计划,推进2022年夏阳、盈浦街道6个小区混接改造任务,完成市水务局、市房管局“593清单”雨污混接排查。

4.雨水排水能力提标工作。根据《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及《上海市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中指标要求,结合本区雨水排水2035规划,“十四五”青浦全区25%的城镇面积应达到3~5年一遇排水标准,其中青浦新城35%的城镇面积应达到3~5年一遇排水标准。新城区域每年新改建雨水管网8.44公里,其他区域每年新改建雨水管网9.38公里。

二、夯实基础,全面强化排水设施管理力度

1.强化排水管网养护管理。按照《青浦区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办法》《青浦区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考核办法》要求,应保障排水养护经费,严格落实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将雨污混接发现纳入日常巡查,做到每周不少于1次外部巡视、每半年不少于1次全覆盖内部检查,重点加强建设工地周边设施监管。年度排水管网疏通率不得低于定额要求95%,通沟污泥100%规范化处理。

2.强化排水泵站运维调度。进一步强化排水泵站运行管理,合理设定泵站运行水位,科学调度上下游泵站运行,加强在线监测设备维保,保证排水泵站有效发挥作用,并于4月底前完善“一站一方案”。

3.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强化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监管,严格落实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处理运行指标及有关要求,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污水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督促各污水处理厂严格落实市、区两级考核发现问题整改;配合做好本轮供排水水价调整工作。

4.强化排水户排放监管。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排水户排水行为管控,严防排水户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特别是在建工地基坑水排放与泥浆偷排行为,防止对污水处理厂造成进水冲击;建立新落户企业每季度定期告知制度,并积极配合区级排水户中期复核工作。

三、健全机制,着力提升排水设施本底水平

1.推进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应建立健全排水管网定期检测与修复(改造)机制,每年主管结构性检测要求检测量不低于设施量的10%、支连管结不低于设施量的20%;根据检测情况落实管道、检查井修复(改造),每年主管修复(改造)量不低于设施量的2%、检查井修复不低于设施量0.5%;每年检查井防坠落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总设施量10%,新型雨水口改造比例不低于总设施量10%,2022年完成100%雨水口截污挂篮安装。

2.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白鹤镇、朱家角镇、金泽镇、练塘镇牵头青发代建,加快实施38公里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和3.13公里污水管网完善,按照轻重缓急,优先实施主干管线、破损渗漏严重区域,力争汛期前基本完成改造项目。

3.推进排水泵站维护改造。应持续加强排水泵站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泵站硬件水平,发挥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作用。2022年,重点做好排水泵站设施运行量及雨水进入量统计校核工作,限制进入污水系统的外水水量,严格管控污水增量。

4.推进厂站网一体化调度。应积极推进本区域厂、站、网一体化运行调度管理,通过前端感知建设、模型搭建等手段,合理控制排水管网液位,为污水处理厂运行提供水质、水量预警,相关数据接入区级平台。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区数据库和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各设施管理单位应及时更新完善排水设施信息并每月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建立自查、整改和报告制度,每月初将上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排水管理所(详见附件),相关工作纳入区级河长制考核体系。区排水管理所加强技术指导与监管考核,并建立例会推进、重点推进和专题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工作联系人上报表

2. 2022年度市河长制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3.2022年排水设施管养相关工作任务量

4.雨污混接整治工作任务量

5.排水户中期复核工作量

6.青浦区提质增效项目进度要求

7. 2022年排水管理工作月进度上报表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