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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QB9301000-2022-067

主动公开

青水〔2022〕36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05.13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根据5月11日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委办〔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委办〔2022〕17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