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QB9301000-2022-067
主动公开
青水〔2022〕36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05.13
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
根据5月11日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委办〔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委办〔2022〕17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