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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QB9301000-2023-060

主动公开

青水〔2023〕78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3.06.2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河湖长制及水质综合评价”和“水资源节约利用达标率”工作考核细则》《青浦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3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安排

(一)开展节约用水日常监管

各街镇、工业园区要细化梳理辖区产业分布情况,针对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七大高耗水行业和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六大高耗水服务企业,每年应全覆盖开展节约用水日常监管。监管内容包括节水基础管理、用水计划及用水定额管理、用水计量设施等。

(二)推进企业节水载体创建

各街镇、工业园区应围绕高耗水行业、服务业,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工作;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实施企业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重点推进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食品和发酵等行业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积极推荐申报市级水效领跑者。2023年,各街镇、工业园区应创建(复核)1家节水型企业,鼓励1家企业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工业园区创建(复核)1个节水型工业园区/服务业园区。

(三)促进社会公共领域节水

各街镇、工业园区应发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标杆示范作用,推广节水型机关建设先进经验、模式。推进中小学节约用水工作,将“节水优先”融入校园绿色低碳建设中。推动居民家庭节水,推广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普及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2023年,各街镇、工业园区应创建(复核)1家节水型机关(单位)、1所节水型学校和1个节水型小区。

(四)组织节约用水宣传教育

各街镇、工业园区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和进博会期间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清瓶行动”宣传活动。2023年,各街镇、工业园区应开展2次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年内应开展“街镇书记谈节水”访谈。

(五)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各街镇、工业园区应积极挖掘城镇生活、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农业园区等领域节水型社会示范载体和亮点,重点实施污水厂达标尾水就近用于工业生产、绿化浇洒、公园湿地、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2023年,徐泾、华新、白鹤、朱家角、练塘、金泽镇和香花桥、夏阳街道应建成“一镇一点”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有条件的区域率先创建绿化浇洒自来水零使用试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街镇、工业园区应成立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节水统计报表制度,推进节水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街镇、工业园区应落实区域节约用水工作资金,建议适当设立节水工作奖励资金;针对资金困难企业,可鼓励企业申请“节水惠”贷款。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镇、工业园区应按要求报送节水监管、节水宣传、载体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每年2月前完成上年度高耗水行业、服务业名单梳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青浦区高耗水工业/服务业企业统计表

2.2023年度青浦区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现场检查

3.2023年街镇节水管理工作年度任务分解表

4.2023年街镇节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季报表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