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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2024年7月水利行业长效管理检查的通报

QB930100020240048

主动公开

青水〔2024〕73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08.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区政府批准的相关管理办法,区水务局于7月份对各镇、街道水利设施、中小河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长效管理工作开展行业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7月共检查11个村居的水利设施76座,农污设施59座,镇村级河湖66条(详见附件)。

(一)水利设施长效管理

总体情况:各街镇按照工作要求完成运行养护工作,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情况总体较好。本月抽查镇级水利设施76座,下发44张整改单,主要涉及圆弧翼墙伸缩缝杂草未及时清除、水位尺未定期清洗、闸区内有杂物、操作柜电源线裸露、运行人员上岗证未公示等问题。上述问题点位均已下发至相关街镇落实整改。

6月检查下发整改单31张,各街镇均已反馈整改。

工作建议:一是抓实抓细日常养护工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闸容闸貌干净整洁。二是加强运行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及时响应防汛预警,规范操作,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持续落实水资源调度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开展大控制、圩区活水畅流调度。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与设备,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二)中小河道长效管理

总体情况:7月对全区镇村管河湖开展常态巡查和行业检查,共抽查镇村级河湖66条,下发34张整改单,总体情况较好,但依旧存在陆域保洁白色垃圾未及时清理、水域保洁漂浮绿萍未打捞干净等问题,个别街镇存在长效养护不到位情况。上述问题点位均已下发至相关街镇落实整改。

6月检查下发整改单29张,各街镇均已整改反馈。

工作建议:一是各街镇要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效监管体系,及时更新考核办法,将“四项责任、有奖举报、除草剂禁用”等内容纳入考核体系;二是各街镇要按照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一线养护人员队伍建设;同时要强化内业资料搜集和整理,确保河湖管护台账完整规范。三是各街镇要组织养护单位做好蓝藻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加强打捞人员和工具配置,督促养护单位及时做好蓝藻打捞清理,保障河湖环境面貌。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养护

总体情况:7月共检查44座处理站、15座提升泵站、检测管网4.95公里,共计发现水泵损坏、膜池活性污泥偏少、好氧池填料挂膜较少、污水直排、井盖破损等问题315个。上述问题点位均已下发至相关街镇落实整改。

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快问题站点整改,对无膜压表、未挂膜、活性污泥偏少等问题,应建立分类整改机制,落实长效养护、改造等措施。二是加快落实农污雨污混接普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纳管管网雨污混接普查技术细则>的通知》(沪河长办〔2024〕2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排水用户普查、排水管道普查、外水入侵问题排查、达标验收等相关工作。三是提前谋划2025年养护和资金安排,请各街镇提前谋划设施运行养护、进出水水质监测、管道结构性缺陷修复、管道检测、管线测绘等相关工作。

二、检查结果

结合检查小组对各街镇的现场检查情况,7月份水利行业长效管理检查结果如下。

特此通报。

附件:2024年7月青浦区水利行业长效管理检查数量统计表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