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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水务局关于有偿转让部分取水权的批复

QB930100020240062

主动公开

青水〔2024〕95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10.09

上海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有偿转让部分取水权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你单位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部分结余取水许可指标有偿转让给上海申合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有偿转让取水权的取水许可证号C310118S2021-0001,许可取水量为22.2万立方米/年,取水许可有效期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有偿转让取水权0.2万立方米,转让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你单位应当在交易凭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受让方向我局申领《用水权交易成交情况备案证》,作为交易有效期内取水许可管控的凭证。

本批复下达后3个月内未完成水权交易备案的,需重新提出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