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水务局关于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区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QB930100020240077
主动公开
青水〔2024〕117号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12.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区水务局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区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徐泾镇花桥港圩区花桥港东水闸等120处工程通过区级评价,认定为青浦区区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通报(见附件)。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标准化管理评价专家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程设施,强化运行管理。通过区级标准化管理的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评价标准每年进行年度自评,并将年度自评结果报区水务局。同时,要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进程,全面提升青浦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1.2023年度通过标准化管理区级评价工程名单
2.2024年度通过标准化管理区级评价工程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