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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区级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主动公开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4.26

补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 2020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 号)、沪财社[2020]7 号、沪 财社[2020]59 号的文件精神,共计下拨 63 万元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我委将资金分配安排如下:按照各街镇 2017 年度常住人口数占全区总常住人数的占比,分配 61 万元资金至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我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分配 2 万元资金用于防疫资金的采购。 

发放程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共计 63 万元全部纳入 2020 年预算,为直达资金。其中:61 万元的中央资金分配至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我单位预防科根据分配比例,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报销流程,拨付至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 万元的中央资金分配至我单位落实使用,由我单位医政科根据疫情情况采购防疫物资,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报销流程,支付该笔资金至上药青浦医疗健康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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