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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G8313000-2019-004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卫计家庭〔2019〕4号
发文日期: 2019-09-02 04:13:35
公开主体: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9.15
各街镇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事业发展办公室:
现将《关于本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的通知》(沪卫人口〔2019〕4 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