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
QG8301000-2019-002
主动公开
青卫计监督〔2019〕2号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7.15
青浦区卫健委监督所、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全力做好2019 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进博会”保障工作要求,在总结2018 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制定本所2019 年度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
一、组织构架
1、成立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
组 长:胡炯 陈天新
副组长:谢永刚 周维娟 吴迪 蒋亚芳
组 员:邵春伟 沈伊莲 房强臣 彭丰 夏立群 韩懿 张琼 蔡洁洁 秦爱军 孟冲 蒋东
卫监所保障分管领导为谢永刚,业务信息联络员为沈美,媒体信息联络员为蔡文君。
各科室、中队和应急处置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执行,遇有重大、特殊情况由所领导统一组织协调。
2、成立信息报送工作组
组 长:秦爱军
成 员:范佳焱 林朗 孟冲 蒋东 徐慧婷 谢剑 戚霞 杨伟峰 朱丽芹 陈逸云
联络员:业务信息联络员为沈美,媒体信息联络员为蔡文君。
1)建立进博会信息报送工作群,各条线、中队按照报送要求及时整理、汇总相关数据,条线和中队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业务信息联络员,业务信息联络员汇总后提交信息工作群,由工作群内各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至上级部门联络人;媒体信息联络人对外报送的信息也必须是经过各分管领导审核;有特殊情况需由具体科室或中队负责人直接向分管领导报告。
2)各业务条线应确保报送信息内容的准确、规范、及时;信息报送小组应做好信息传达、汇总、初审和时限把关,严格避免漏报、迟报、误报情况出现。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若涉及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及时向所领导汇报。涉及需上级审核信息按照相关流程报审。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相关单位、医疗机构相关单位的卫生安全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提高监督员应急保障能力;
2、根据工作要求,分阶段完成参展场所及重点接待住宿场所等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单位和定点保障医疗机构的监督保障工作;
3、加强医疗安全监测,落实医疗机构开展定期自查,做好督查和指导服务,确保医疗机构卫生安全;
4、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无证行医点排查,组织开展非法行医宣传和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非法行医致死致残事件;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及处置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9 年3 月-4 月)
1、学习培训:
(1)完成所进口博览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制定,并根据应急保障工作制定保障经费预算。
(2)落实进口博览会卫生监督保障队伍、交通设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保障措施,完成对重点保障单位保障队伍的培训。
(3)组织所条线卫生监督员、执法中队队员及“进博会”保障小组队员开展保障工作、监督抽检以及应急处置培训。
(4)组织管理服务对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组织国家会展中心、指定住宿场所、生活饮用水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相关单位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等培训。
2、区域性卫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
(1)以综合应用信息平台为抓手,梳理一户一档信息,结合“进博会”保障方案要求,以会展中心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医疗风险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监测,降低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应加强指导,督促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2)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组织基层协管员、综治管理员、网格化巡查员等开展非法行医日常排摸巡查工作,要求每月上报排摸巡查信息;在全区各街镇全面铺开定期的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采用宣传片、进学校、到工地、入大棚等多途径的多种方式宣传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对全区涉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中医养生机构进行排查;对进行输液、非法开展医美、非法终止妊娠、两非、反复投诉举报等重点对象进行错时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行刑衔接、行刑同步,进一步提高打击成效,增强威慑力。
(3)参照2018年度《关于开展进口博览会公共卫生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安全自查的通知》(沪卫计监督便函〔2018〕26号)文件和本年度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要求,要求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每月进行一次放射卫生、医疗废物管理、疫情管理和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区卫健委监督所同时结合市所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在医院自查基础上每月进行监督和指导。
(4)按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医疗安全监测工作,每月开展重大医疗纠纷上报和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医疗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督查,做好隐患前期摸底工作。
(5)按照职责分工要求,指导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出具指导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上报各执法中队,便于查处工作的跟踪落实。
3、确定监督抽检方案和日常抽检
(1)确定重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国家会展中心、重点住宿场所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开展重点辖区(徐泾、华新、赵巷等街镇)二次供水居民小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并完成相应的水质抽检工作。
(2)根据上海市2019 年双随机监督抽检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青浦区2019 年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方案。并结合“进博会”保障要求,落实专项经费,开展公共场所监督抽检工作,重点针对国家会展中心及周边区域住宿场所、接待类住宿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会展中心周边区域重点场所、接待类住宿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公共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4、对应急体系梳理和自查,完善物资储备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预案及各条线预案进行梳理完善,对照《区县级卫生监督专业队装备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完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四个专业处置组应急物资储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 年4 月-8 月)
1、重点单位的培训、联系沟通
按照“进博会”保障要求,保持信息畅通,开展接待类住宿场所、饮水卫生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相关单位的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认识,强化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全面落实各项卫生监督保障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力求会展期间万无一失。
2、重点涉展场所、接待场所的卫生管理符合要求
对国家会展中心、接待类住宿场所、饮水卫生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相关单位开展实施常态监管,监管与服务并举,确保全面落实卫生管理要求,同时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开展重点监督,及时指导问题单位落实整改,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3、区域性卫生安全隐患的持续性管理
加强信息共享,全面落实监督保障措施,对会展中心周边区域,包括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安全开展重点监控,采取日常巡查、日常监督、集中整治与现场服务指导等多形式,适时开展现场跟踪,对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通过加大监督频次加强持续性管理,指导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确保会展期间的卫生安全。
在巩固前期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基础上,推进以下工作:6月开展对排查到的涉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中医养生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区打非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区性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要求全区各街镇全面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市场、城管等打非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主题周宣传。
在持续做好医疗安全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纠纷、隐患即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开展监督抽检及结合抽检结果的跟进管理
(1)对国家会展中心、指定住宿场所以及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对水质抽检以及水质监测的结果及时反馈被抽检单位,对其进行跟进管理,查找原因,排除风险。
(2)按照辖区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方案,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31/405-2012)等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会展中心及接待类住宿场所室内空气质量、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单位,及时进行复采,并现场指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卫生标准。
5、应急演练及处置备战状态
做好应战准备,同时做好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投诉举报工作的调查处理。密切关注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应急处置组处于备战状态,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紧急预案,做好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重点保障阶段(2019 年9 月-11 月)
1、加强卫生监督,确保重点场所、接待类住宿场所的卫生安全。最大限度防控辖区发生因公共场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国家会展中心、指定接待宾馆,根据要求开展会展前每周三次、会展期间每日开展现场检查巡查及现场监测,确保参展会场和定点宾馆的公共环境卫生安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
2、划分主次、分层次开展监督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对国家会展中心、市、区两级指定接待宾馆、定点医疗机构二次供水、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根据要求开展会展前每周三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巡查,开展水质快速检测;会展期间每日开展现场检查巡查,开展水质快速检测,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3、强化打击非法行医。由各执法中队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开展对辖区内现存的无证行医点全覆盖监督检查或巡查,会展前每周不少于三次,会展期间每天开展监督检查或巡查,一旦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立即处置,对公安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举报及时查处。
4、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巡查。在前期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安全要求,涉及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放射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次供水等卫生管理内容,会展前每周不少于三次,会展期间每天开展监督检查或巡查。
5、持续加强医疗安全监测。继续开展医疗纠纷及重大医疗纠纷上报和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督查,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做好督导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 年11-12 月)
做好进口博览会卫生监督保障各条线工作总结评估,为今后本区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提供借鉴,并于2019 年11 月10 日前上报工作总结,12 月完成本区内卫生监督保障总结。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7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