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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G8301000-2019-007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卫计法规〔2019〕2号
发文日期: 2019-02-02 05:24:14
公开主体: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02.15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进本区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促进全科诊所发展,现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沪卫技规[2018]147 号《关于本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加以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 年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