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反家庭暴力相关工作的通知
QG8302000-2017-022
主动公开
青卫计预防〔2017〕28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9.15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切实保障家庭成员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反家庭暴力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妇幼〔2017〕20 号,见附件)。为做好我区反家庭暴力相关工作,我委决定成立“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相应工作。请区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将通知转发至各民营医疗机构并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反家庭暴力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9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