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同德医院《关于保留部分辅助用房的请示》的批复
QG8303000-2017-009
主动公开
青卫计医政〔2017〕7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5.15
上海同德医院:
你院递交的《关于保留部分辅助用房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拆除违章建筑如涉及到医疗机构设置所需的科室、工作房屋等,请你单位按照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等规定,合法合规及时做好内部调整,确保医疗护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我委核定你单位床位为99 张,包括治疗床位20 张、护理床位79 张。为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开放床位数不得超过核定床位数的10%。请你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遵照落实。
特此批复。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5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