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深化“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QG8313000-2017-001
主动公开
青卫计家庭〔2017〕1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3.3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根据“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2017 年全国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卫计委《关于全面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家庭〔2015〕10 号)、《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青卫计家庭〔2015〕11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一年多来本区开展新家庭计划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青浦区卫生计生委决定进一步深化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以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育龄夫妻能科学合理安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保健意识、保健能力得到增强。
(二)家庭成员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健康自我管理能力、自我保健能力与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
(三)有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
(四)有老年人的家庭在老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日常保健、照护等方面的能力明显提高。
(五)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等家庭美德得到弘扬,家庭关系更加和谐,社区环境得到优化。
二、扩大试点地区,确保街镇全覆盖
市级项目点:在赵巷镇试点基础上新增徐泾镇、朱家角镇、金泽镇、香花桥街道(可选择部分村居)
区级项目点:在白鹤镇、华新镇基础上增加重固镇、练塘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可选择部分村居)
具体试点村居见附件。
三、活动时间
(一)启动阶段(2017 年1 月至2017 年12 月)
开展培训活动,在项目试点社区为家庭提供培训和服务活动。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8 年1 月至2019 年12 月)
区卫生计生委对项目试点社区进行活动督导。各项目点围绕项目目标,开展深入培训及主题服务活动,并深化服务内容。期间开展中期评估,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推进项目开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 年1 月至2020 年8 月)
进行全面评估总结。
四、活动主题
“送健康、强服务,携手共建幸福家庭”
五、项目内容
(一)开展项目培训
各街镇根据培训教材和项目实施指导手册,组织试点社区的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组织配套活动
各项目点围绕培训内容和项目方案安排,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培训和服务活动,为社区及家庭配备相关实物宣传品。
1.生育指导活动:(1)加强生育政策宣传,指导育龄夫妻科学合理、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时间,做好备孕和心理准备,提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以街镇为单位,组织专家力量,为社区备孕或现孕的家庭提供面对面、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咨询指导,帮助备孕或现孕夫妇正确掌握优生优育、孕产保健、科学喂养、亲子相处等科学知识,对不孕不育家庭积极提供咨询指导服务。(3)发放生育指导服务宣传品,提高育龄家庭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
2.家庭保健活动:(1)针对家庭健康责任人或联系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开展合理饮食和三种主要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预防的健康教育。(2)针对青少年开展性和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3)针对家庭健康责任人或联系人和家庭成员开展个人卫生习惯(如刷牙、洗澡和不随地吐痰等)的健康教育。(4)开展心肺复苏专题讲座及培训,提高家庭成员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的急救技能。(5)开展灾害逃生等相关技能的培训与演习,如烟雾逃生、火灾逃生、地震逃生等,增强家庭成员应急逃生能力,掌握正确的逃生技巧。
3.科学育儿活动:(1)开展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专题讲座,提高母亲对母乳喂养和辅食添加重要性的认知率。(2)通过专家讲座,增强婴幼儿看护人对婴幼儿常见病的识别能力,提高对一般性预防和护理方法的知晓率。(3)组织婴幼儿亲子阅读活动和参与活动,提高婴幼儿看护人对亲子阅读重要性的认知率。
4.养老照护活动:(1)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及日常保健主题活动,提高对威胁老年人身心健康事项的知晓率。(2)开展老年人抑郁症初筛检查,使用抑郁自评量表或他评量表进行测量。(3)开展老年人运动与康复咨询活动,使老年人或照护人员能够判断是否运动适宜,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宜的运动方式。
5.家庭文化活动:(1)针对社区居民开展有关家庭教育、夫妻关系、代际关系及子女关系等内容的系列讲座。(2)通过入户咨询和定期举行咨询会等形式,针对家庭关系中的常见问题,开展主题咨询。(3)在社区开展家庭礼仪课堂,举办家庭礼仪知识竞赛等。
六、项目经费
各街镇要足额安排新家庭计划试点项目经费,以确保各项活动能顺利进行。区卫生计生委对重固镇、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香花桥街道每个街镇每年给予4 万元的项目配套经费(计每年28 万元,3 年共计84 万元)。第一批试点的赵巷镇、华新镇、白鹤镇2015 年已一次性予以配套,徐泾镇项目经费已足额安排,故不再另行安排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不断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统筹、卫生计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把试点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对照项目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遵守财经纪律要求,严格项目经费使用。
(二)整合多方资源,探索有效机制
在推进项目试点过程中,既要注重系统内的资源整合,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与目前社区正在开展的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和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以及妇幼保健、医养结合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试点,探索行之有效的项目运行机制。
(三)活动形式多样,符合群众意愿
生育指导要注重为高龄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保健等宣传指导服务;家庭保健要注重面向家庭成员,关注生命周期健康;科学育儿要注重向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的信息和服务,增强家庭抚育功能,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养老照护要注重对居家、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的服务,让更多的老年人享有综合的、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家庭文化要注重弘扬优良的家风、家教,积极传承讲求孝道、尊老爱幼、夫妻互敬互爱、共担家庭责任的传统美德。
请各项目试点镇分别于2017 年11 月15 日、2018 年11 月15 日前上交项目年度评估报告。
附件:青浦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试点街镇村居名单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