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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QG8306000-2017-002

主动公开

青卫计计财〔2017〕5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2.15

各单位:
    现将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关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 年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