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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卫生计生系统选拔培育第二届“业务能手”实施办法

QG8305000-2016-007

主动公开

青卫计人事〔2016〕16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8.31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卫”战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医疗领域专家特色,在全系统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本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青浦卫生服务品牌,构筑卫生人才高地”的要求,实现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跨越式发展,努力培养一批医德高尚、业务能力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为青浦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名额、程序
    (一)选拔条件(具体细则附后)
    “业务能手”选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积极主动,创新能力强,能对工作提出较好的改进的措施或意见,得到服务对象和公众评价认可程度高。
    2、重视学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在业务技能竞赛中成绩优异、积极投入科研课题研究、条线考核优秀、获奖的酌情优先考虑,并具有良好的成长发展潜力;
    3、从事医疗卫生计生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资格一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 周岁。
    (二)名额分配
    青浦区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一届选拔名额为卫生计生系统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根据岗位性质不同进行“业务能手”评选的比例分配,其中全科医师专业40%、其他临床紧缺专业40%、公共卫生专业10%、护理专业5%、医技专业5%。
    本次评选“业务能手”总数为516 名,根据系统内不同专业人员结构情况核定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能手”的推荐名额,经卫计委选拔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入选名单。
    (三)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的程序包括: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由各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确定选拔人选,在9 月16 日前将《“业务能手”推荐表》、《推荐汇总表》等评选材料报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报经选拔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在区卫计委网站上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列入“业务能手”培育计划,培育周期为一年。若公示期有人举报、投诉,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职责和待遇
    (一)工作职责
    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服务患者,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动态和发展方向,积极从事相应的学术、技术工作,在本岗位上发挥带头作用;在保持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扩大优势的同时,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创新,为本学科发展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带领周边专业技术人员为促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服务好群众贡献力量。
    (二)待遇
    1、由区卫计委颁发《青浦区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证书》;挂牌上岗。
    2、在“业务能手”一年培养周期内,享受每月800 元的津贴。
    五、管理
    (一)成立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选拔领导小组,由卫计委班子领导组成,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选拔办法和结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条线、医政科、预防科、社区办、医改办、行政办、党群办以及区人才办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审、日常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由所在单位根据“业务能手”实际工作岗位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实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建立专项档案,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医德档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卫计委选拔领导小组同意后,撤销“业务能手”资格,并扣回所发津贴。
    1、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成绩,骗取称号的。
    2、丧失或违背“业务能手”所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条件和职业道德标准的。
    3、受到党内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以及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擅自离职、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渎职、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
    6、其他不符合“业务能手”称号的情况。
    六、其他
    1、本办法由青浦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2、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选拔标准
          3、《青浦区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推荐表》
          4、《青浦区卫生计生系统“业务能手”推荐汇总表》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8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