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6版)>的通知》的通知
QG8302000-2016-021
主动公开
青卫计预防〔2016〕34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8.31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降低孕产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力争率先在儿童中实现“零艾滋”、消除儿童新发感染,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6 版)》(沪卫计妇幼〔2016〕20 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遵照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