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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QG8302000-2016-020

主动公开

青卫计预防〔2016〕32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7.29

区内各有关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快本区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能力,探索、创新符合区域实际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文件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57 号)要求,本区制定了《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浦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公安局青浦分局
青浦区民政局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 年 7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