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QG8304000-2016-006
主动公开
青卫计办〔2016〕16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5.31
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期,我区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区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完善系统各单位内部责任体系,将单位主体责任、法人责任、岗位责任落到实处。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本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秩序疏导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和重要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根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单位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做好在职员工、新近员工、外来工作人员的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安全知识知晓度,降低事故风险。二是做好应急演练。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技防、物防、人防手段,积极维护单位正常秩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警医联动机制,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特别是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门急诊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限流分流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机制,人员高峰时期采取增派巡逻安保人员维持秩序、广播提醒等方式及时疏导干预,同时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各类疏散标志清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三是加强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各单位要完善台账,规范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入库、仓储、领用、回收、处理等操作。四是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要继续认真做好配电房、锅炉房、电梯、压力容器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建立设备档案,定期检验检测,确保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五是做好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巡逻值班力量,完善防汛防台设备设施,要做好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秩序疏导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门急诊、病房、手术室、ICU 等重要部门和食堂等火警易发部位的人员安全。六是加强医疗安全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整改诊疗活动中的不足,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改善流程,确保医疗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内部治安保卫和反恐防范等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及时填写并上报区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及相关设施、设备摸底排查表、汇总表,做到底数清晰,要及时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一个月内报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办顾正方处。
四、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区卫生计生委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加大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监管员队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并向各单位及时通报检查的相关情况,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各项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单位内部发生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要立即报区卫生计生委应急值班室,并由委应急值班室逐级上报。要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因不能立即查明的,将事件发生及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为妥善处置提供有利条件。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