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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青浦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浦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产清理处置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QG8304000-2016-005

主动公开

青卫计办〔2016〕13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5.16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机管局关于青浦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浦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产清理处置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16〕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5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