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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上海市首届罕见病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QG8302000-2016-005

主动公开

青卫计预防〔2016〕8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02.15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罕见病健康教育,普及罕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认知度,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首届罕见病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沪卫计妇幼〔2016〕3 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区妇幼保健所根据《上海市主要罕见病名录(2016年版)》组织开展本区罕见病宣传活动,并于3 月10 日前将本区罕见病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妇幼保健中心。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