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QG8308000-2015-002
主动公开
青卫计应急〔2015〕7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9.15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期,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力极大。为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转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的通知》(沪卫计应急〔2015〕5 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办法的通知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年9 月6 日